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规定及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教职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活动)规定
(一)政治理论学习规定
1. 学习计划。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党政办公室制定印发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并同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2. 时间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2周集中学习1次,双周周二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1小时。严禁占用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3. 内容形式。根据教师、职工的不同需求,精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和国家领导人文选、重要讲话,中央、省委的有关指示、文件;高等教育以及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知识,重大时事政治及热点和焦点问题,校党委、行政及院党委、行政的重要决策部署等内容,采取精读文件、辅导报告、书记宣讲、观看录像、专题研讨、座谈交流、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4. 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对学习负总责,每次学习前,事先准备好学习资料或宣讲内容;若以党支部为单位分组学习,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主持。
(二)“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规定
1. 学习计划。各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后2个工作日内,向院党委提交“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安排计划。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党政办公室制定印发全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并同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2. 时间安排。“三会一课”或党日活动原则上一月进行两次,第一次在上半月双周二的下午政治理论学习之后,第二次在下半月的双周三下午或晚上。
3. 内容形式。“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具体内容详见《“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制度》(万方党字〔2007〕12号)和每学期制定的活动安排文件。
4. 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考核办法
(一)考勤制度
1. 考勤登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建立和坚持学习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习考勤,认真填写学习考勤登记表(见附件),学习考勤登记表须在学习(活动)结束后当天报送党政办,经党政办汇总后次日向全院通报,同时向校党委宣传部或组织部报送。
2. 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事先向本单位负责人书面请假,并另行安排时间补学,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中,个人每学期因私请假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超过2次或无故缺席者取消其当年党建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二)督导制度
1. 月度抽查。各单位及党总支要认真做好学习、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院党委、各党总支每月抽查一次个人学习笔记、会议记录和学习(活动)材料,并在抽查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通报。
2. 做好笔记。每位教职工都要配备专用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本和专用的“三会一课”与党日活动笔记本,专本专用。参加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个专题学习记录不少于300字,做到字迹清楚,内容详实。
3. 讨论发言。在规定的讨论环节,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言,发言内容要体现在会议记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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