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注意!多地就业见习政策汇总来了!
日期:2024-01-12  作者: 来源:大学生就业资讯  浏览量:0

就业见习是帮助青年人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属于正式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可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果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都满意,见习期间或见习结束后,见习人员可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起来看看各地就业见习都有哪些政策吧!

天津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就业见习基地应根据实际出勤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见习生活费补贴,生活费不得以工资形式发放。见习期间,就业见习基地应当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不得低于每人每月10元。

就业见习基地留用本单位见习满3个月的人员,且在见习结束或毕业后30日内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留用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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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领取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2100元。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毕业生,我市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其进行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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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十部门联合公布30家就业见习基地为2023年省级就业见习基地。愿意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可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也可关注省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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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