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指南之权益保护(一)
日期:2024-04-3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一、大学生就业的7项基本权益
1、就业信息知情权。及时全面地获取应该公开的就业信息。
2、接受就业指导权。接受来自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及时、有效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3、被推荐权。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权利。
4、平等就业权。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与招聘,录用毕业生时公平、公正及一视同仁。
5、就业选择自主权。“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6、择业知情权。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规章制度等情况。
7、违约求偿权。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的三方协议一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和违约。
二、大学生就业相关的5部法律、法规
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
三、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五意识”
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应具有:法律意识、契约意识、维权意识、证据意识和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