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指南之权益保护(五)
日期:2024-05-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

维权求助有哪些途径?

毕业生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惊慌失措,要懂得通过合法途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1、依靠国家行政机关。毕业生可向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主要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物价局所属的物价监察机构、市场监管部门等等。这些部门会依法对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2、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员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毕业生遇到就业问题时也可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主要形式有: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

3、依靠司法机关。我国的《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劳动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被害人有权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提起诉讼。毕业生可在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依靠司法机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